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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奇凯认为,在全球开展各项商业活动时,关注人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大连奇凯劳工与人权政策声明中规定:“要尊重人权,在涉及聘用、报酬、培训机会、升迁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,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、民族或社会出身、社会阶层、血统、宗教、身体残疾、性别、性取向、家庭责任、婚姻状况、工会会员、政见、年龄或其他的歧视”。此外,还坚决拥护和遵守《世界人权宣言》(1948)第23条规定,人人有权工作、自由选择职业、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。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,不受任何歧视。每一个工作的人,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,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,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。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。大连奇凯坚决支持并尊重国际共同宣称的对于人权的保护;确保自身不参与侵害人权的行为;支持建立工会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权的实际效力;支持废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;支持切实避免童工现象;支持消除对于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。